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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1 澳门劳务(水晶店招销售员)

要求:女,20~35岁,五官端正、形象良好、粤语流利、口齿伶俐,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,最好水晶类产品,在珠宝店销售过优先考虑;

工作时间:8小时,月休4天;

薪金:6000+提成+奖金+包住+食补600,合适请尽快报名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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